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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通知
海口消防发布夏季消防安全提示:夏季注意用电安全

来源:海口消防         更新时间: 2017-06-04     

  近期海口市连续多日持续高温,针对夏季天气炎热,火灾隐患增多等问题,海口消防发布夏季消防安全提示,提醒市民群众和社会单位对消防安全要引起高度重视,谨防高温天气引发火灾事故。 

  一、夏季高温提示 

  夏季天气炎热,用电量剧增,单位、家庭要确保安全用电,空调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不宜长时间使用,防止引发电气火灾。 

  夏季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和爆炸事故多发,各单位要加强防火检查,及时消除隐患。 

  夏季高温,汽车内严禁放置打火机、罐装喷剂、香水、移动电源等受热易发生爆炸的物品;车主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,防止电线老化、接触不良等现象,排除电路、气路、油路的安全隐患;车载灭火器要定期进行检测更换,确保有效好用。 

  二、人员密集场所提示 

  进入人员密集场所,请留意安全出口、灭火器材位置,熟悉疏散逃生路线,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。 

  KTV、酒吧、电影院等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,要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和消防安全巡查,加强应急疏散演练,确保疏散走道、安全出口、疏散楼梯畅通,消防器材完整好用。     

  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,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、违规使用明火照明和进行电焊、气焊操作。 

 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时,请保持镇定,可将毛巾、衣服等浸湿捂住口鼻,选择就近安全出口低头弯腰、有序撤离,勿乘坐电梯。 

  三、易燃易爆单位提示 

  生产、储存、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,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。 

  易燃易爆场所在生产、储存、经营活动中,严禁带入明火;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。 

  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、安装防静电装置和阻火器,上岗作业的驾驶员、押运员要熟知所装运物品的理化性质,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。 

  四、日常生活提示 

  旅游踏青,不要吸烟或野炊,不把明火带进山林。 

  施工时首先要注意用电安全;油漆、稀料等易燃品应存放在远离火源、阴凉、通风、安全的地方;施工现场应天天打扫,清除木屑、漆垢、残渣等可燃物品。 

  动用明火、电焊等易燃易爆危险劳动作业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。 

  遇有火情,请及时拨打119报警;发现火灾隐患,请及时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举报。





 

来源:海口消防
编辑:王宏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