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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通知
海口消防提示:切记5种火不能用水扑救

来源:海口消防         更新时间: 2017-03-28     
    春季天干物燥,是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,稍有不慎,就容易引发火灾,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在此海口消防温馨示,牢记5种火灾不能用水扑救,切实加强火灾防控。

  一、电器;电器发生火灾时,首先要切断电源。在无法断电的情况下千万不能用水和泡沫扑救,因为水和泡沫都能导电。应选用二氧化碳、1211、干粉灭火器或者干沙土进行扑救,而且要与电器设备和电线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。 

    二、油锅;油锅起火时,千万不能用水浇。因为水遇到热油会形成“炸锅”,使油火到处飞溅。扑救方法是,迅速将切好的冷菜沿边倒入锅内,火就自动熄灭了。另一种方法是用锅盖或能遮住油锅的大块湿布遮盖到起火的油锅上,使燃烧的油火接触不到空气缺氧窒息。 

  三、燃料油、油漆;家中贮存的燃料油或油漆起火千万不能用水浇,应用泡沫、干粉或1211灭火器具、沙土等进行扑救。 

  四、计算机;电脑着火应马上拔下电源,使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。如果发现及时,也可以拔下电源后迅速用湿地毯或棉被等覆盖电脑,切勿向失火电脑泼水。 

  五、化学危险物品;在学校实验室常存有一定量的硫酸、硝酸、盐酸、碱金属钾、钠、锂,易燃金属铝粉、镁粉等。这些物品遇水后极易发生反应或燃烧,是绝不能用水扑救的。





 

来源:海口消防
编辑:王宏杰